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徐官屯街道办事处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申请宅基地需符合下列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占有一处宅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一.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二.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申请流程: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将用地申请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由村委会签署意见,上报街道办审核。街道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踏勘,据实填写审核意见后,将有关材料上报区相关部门审批。
请您先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有不明事宜可直接咨询村委会,或到街道办城建办公室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徐官屯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