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08-12

标题:不交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就不让进装修材料并强行断水断电

我是武清富力家园的业主,由于没有交高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物业公司阻止业主进装修材料并强行断水断电,严重影响了业主的装修进程,请问上级领导,物业公司有没有收取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的权利?他们收取装修押金及垃圾清运费的行为合法吗?他们断水断电的行为合法吗?要是不合法,那么物业公司必须马上停止上述阻止业主装修的行为,并公开向业主道歉。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9-0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正在调查处理,责成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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