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罗** 提问时间:2016-08-10

标题:补缴社保问题

我对象于2015年6月在一个私人企业上班,一直是发放现金工资,今年5月份我们想让孩子在天津上学时才知道公司一直没有给她上社保,在我们强力要求下,公司于2016年6月才给上的社保,我们到人力保障局请求的仲裁,企业同意补缴2015年6月到2016年5月的社保,可是她们单位人员到社保局补缴时,告知必须要由劳动局出一个单子,劳动局要她们单位出一个入会计记账凭证的发放工资条,可是她们单位根本就没有这个东西, 我们现在是拿着仲裁书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孩子还在等着报名,请各位领导帮我们想想办法,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8-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网民问题涉及具体经办,建议其与区县人社局联系并为其提供区县人社局办公室电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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