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08-09

标题:事业单位公积金未正常缴纳,请勿流转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是河东区一名幼儿园老师,事业单位编制,7月份公积金未正常缴纳,导致我们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因为买二手房已经签订了合同,贷款问题为解决已经导致了违约,这个问题在我的身边比比皆是,给大家造成了很大损失。经询问公积金管理中心称,政策已经下达。单位财务称上级人力社保和财税管理部门未下达通知。请尽快明确政策,商请或者督促有关部门尽快为我们缴存公积金。否则,请尽快公布原因或者期限,方便我们做其他安排。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8-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建议其咨询相关部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