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康** 提问时间:2016-08-07

标题:楼房下层开饭店排烟筒放在我家窗下

我家住津南区小站水榭花都怡泽轩57号楼304门,楼下一二楼是开饭店的把排烟管放在我家窗户下。无法开窗通风。我该怎么办。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08-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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