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6-08-07

标题:在超高层居民楼消防通道摆放超大狗笼,楼道里散养大型犬

武清区杨村五一阳光锦园32#楼1门904住户,在9层消防通道摆放超大狗笼,阻挡通道,妨碍逃生,造成住户生命安全隐患。

没有狗证,长期在9层楼道里散养大型犬金毛,让狗卧在对门门口,阻止对门租房子,让对门无法居住。中介来看房,打开电梯就吓回去。还对中介说恶意中伤903住户的话,致使6个月房子空着,住不了人。2016年8月5日派出所、物业协调答应圈上,结果说了不做,还是散养在楼道里,在903门口卧着。

904住户违反养狗条例,损人利己,对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应该将狗从楼道清走。狗笼不能阻挡消防通道,妨碍逃生,也对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严重损害他人利益和身心健康。

恳请政府解决此事!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8-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视,已责成属地派出所协调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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