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姚* 提问时间:2016-08-06

标题:社保转出后几年再转入天津的话,有哪些影响?

2005年开始在天津工作, 社保缴纳到目前已经11年多了。如果我的新工作需要把社保转出天津5年后(新单位在北京),我再把社保转回天津(新工作是暂时的,可能还要回天津的单位),这样是否算是我在天津的社保超过15年(11年+5年),符合在天津领取养老金的缴费15年最低要求吗?领取金额与连续在天津缴纳社保16年的情况相比有何不同?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8-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跨统筹转移保险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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