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档案转移问题
我于2013.10因家庭原因从原单位辞职。我户口在南开,辞职后将档案存在南开人才中心,每半年在南开人才中心开单子到南开社保那里交保险。这次去南开人才中心开今年下半年的单子,被告知我需要将档案迁到街道去,街道给我开缴社保的单子。迁之前需要拿档案到南开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核的时候工作人员按照《档案材料转移记载单》核实,说我档案里少<劳动者自辞申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可《档案材料转移记载单》下面的备注说的是上面那些材料不是必须的。我辞职都快四年了,原来单位人力资源都换了,不认识,去补开上面那些材料不现实。我找了原来辞职的材料,单位当时给我开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请问我有前面说的这两个文件能办理档案转移吗?我保险交到7月份的,档案转移办不清我就交不了下半年的社保,我担心因为这个医保晚交了进入观察期。我人在外地,为这我已经回天津两趟了,烦请领导能帮我解决一下这个事情。谢谢,辛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