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6-08-05

标题:食品安全问题究竟需要多长时间解决?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于7月22日向8890投诉超市购买商品没有生产日期且有异味,并受理,当天下午有12365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该案件已转至河东区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有工作人员和我联系。

由于至今没有任何反馈,本人再次拨打8890,得知我的这个案件已延期,最后期限为11月2日,依据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29条,经本人查询,处理时间也只有60天,却不知为何需要100天的时间,同时也没有任何工作人员与我沟通。

其后再次拨打8890咨询,得到答复只能等,没有其它办法。由于我买的是白糖,并且已打开包装有异味,如此长的时间,如果产品出现问题恐怕都说不清是谁的原因,

现在就想知道为何延期?

为何会超出规定时间处理?

为何没有人和我联系一下?

为何除了8890没有其它途径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8-11 是否超时:

您好,根据查询,您所反映的情况已于2016年8月8日进行反馈。反馈结果如下:经了解,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24条规定,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因此投诉方的投诉没有依据。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之规定,依法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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