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8-05

标题:轧三钢铁拖欠工资数月

轧三钢铁从今年的三月份及四月份两个月的工资至今没有给予补发,已经拖欠三个月之久,严重影响工人正常生活,忘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6-08-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1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网友反映问题不太属实。张**确实是该单位职工,但于2015年6月份已经离职,不存在拖欠2016年3、4月份工资问题。天津市轧三钢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景气,2016年3、4月份职工均在放假,放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生活费,因资金紧缺放假期间生活费未发,8月15日发放放假期间生活费。5月份后该企业恢复生产,工资正常发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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