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6-08-02

标题:用退工登记问题

您好!我公司新招入员工在原单位未做退工登记,现在我有两个问题:一,我单位能直接拿着原单位开的离职证明去办理用工登记吗?二,该员工是15年5月16 日在原来单位开的离职证明,现在是16年8月我能直接去所属社保局做用工登记吗?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8-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提供区县人力社保局的咨询电话,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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