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8-02

标题:就餐后出现食物中毒现象

我本人于2016年8月2日中午12时许,携爱人及儿子到位于和平区兴安路166号恒隆广场6012B滇草香(单位名称为:天津市滇草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就餐,就餐完毕后我随即出现了恶心呕吐现象,下午14时许出现腹泻症状。当初我并未想到是因为饭店原因造成的,直至16时20分我接到爱人打来的电话,说自己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症状,随即询问我身体有无不适症状时,我想起肯定是就餐的地方出现了食品问题,就此我联系了商家,并未接到合理解释。

现在是17:12分,身体上吐下泻症状已不太明显,考虑到单位工作原因,我未到医院做相关检查。希望主管领导能重视并督办落实此事,因为这涉及到我们老百姓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身体健康问题。

和平区作为天津市最重要的商业聚集区,恒隆广场又作为高档的服务场所,出现这样的问题着实令人咋舌,也请主管片区的领导和分管片区的责任人能彻查此事,彻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8-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登记并分拨至和平区市场监管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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