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阎** 提问时间:2016-07-31

标题:天津落户社保规定-往届毕业生来天津须社保缴纳1年以上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往届硕士毕业生,现到天津工作,单位可以落户集体户口。但要求往届毕业生必须社保缴纳满一年以上才能办理。我以前在外地国企工作三年,一直正常缴纳社保。现已将外地社保及医保转入到天津。请问,这样是不是满足往届生缴纳社保满足一年可以办理单位集体户口落户的规定。

此致

敬礼!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8-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落户问题非人力社保局业务范畴,建议其咨询公安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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