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文** 提问时间:2016-07-30

标题:津工超市消费不提供购物小票和发票

2016年7月30日早9点左右,本人去津工超市购物,(坐落在河东区江都路)购物后直接收现金,也没有通过超市的购物系统对物品的条码进行扫描,也不能提供购物小票和发票,当场我找超市工作人员索要小票,给我的回复是这是促销商品,如果需要小票需要加钱。(我购物金额14,如果要发票或小票23),这种现象合理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8-02 是否超时:

您好,您所反映的不提供发票的问题,可以拨打天津市税务部门的电话12366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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