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6-07-29

标题:农村房屋建设

您好 本人是武清梅厂王唐庄人 家里住的是老房子 应为经常漏雨 而且房子也已经快30年 近期天津市下暴雨 我家房屋 已经漏雨面临塌陷 去找村长要求分一块地出来重新建房 但是村长说我们家没有儿子 只有两个女儿 所以不批地 想请问 我这要找那些相关部门给与解决 难道我家房子塌了 出人命了 才可以在建嘛 男女平等 为什么家里有儿子 才可以批地建房 一给 就是给好几处地方 我们家要一处都不行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8-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梅厂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宅基地需您持户口本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再由村委会向镇政府城建部门递交申请。农村宅基地审批需具备2个必要条件:

1.家庭户需要符合分立户条件。

2.拟建房屋地理位置必须是村庄建设用地。

关于您反映的本房漏雨,面临坍塌问题,可由村委会向镇政府城建部门提交房屋翻建手续进行翻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梅厂镇政府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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