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卫计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于2016年8月2日到武清一中游泳馆(天津市武清新城南东路282号)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该游泳馆环境整洁,并于醒目处悬挂了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对泳池水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泳池水消毒剂余量、浑浊度及PH值均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该游泳馆负责人现场提供了2016年7月11日由武清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出具的合格的泳池水质和游泳场馆环境检测报告单。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继续加强游泳场馆卫生管理的监督意见。今后,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对游泳场馆的监督检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卫生计生委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