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7-29

标题:房屋初建不达标,入住后年年漏雨无人管

我是河东区太阳城彩丽园13号楼的业主,我们所居住的小区是天津市首批钢架高层,在验收时就不合格,但开发商依旧进行买卖,我们于2012年按二手房购入13号楼2门1001室,从入住第一年夏季就开始漏雨,曾找到过物业,物业均已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为理由进行推诿,后于2015年跟其他漏雨的业主一起找到都市报道寻求帮助,都市报答的记者带着我们先后找到物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但他们都将责任互相推诿,导致到现在房屋受损情况严重,墙体开裂掉皮发霉,地板被泡,想要自己进行维修,物业也不允许,无奈之下,只能向北方网寻求帮助,希望能在百忙之中帮助我们!急盼回复!

礼!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8-02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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