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秦** 提问时间:2016-07-28

标题:关于孩子随迁所需的资料

您好:

我是天津户口,孩子和孩子父亲的户口都在哈尔滨,近期想给孩子办随迁落户天津,咨询了河西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说孩子出生证明编号的首字母必须是N,如果不是N,需要再开分娩证明,请问是有这样的要求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6-07-2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秦**”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河西分局进行核查。依据本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居民可携带孩子出生证到河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进行查验后,再研究是否需要孩子医院出生分娩的记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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