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探亲假的规定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公务员,户口在天津,我爱人在外地上班,公休日不能团聚,我以前请过探望配偶的探亲假,但今年再请探亲假的时候,单位告知必须夫妻双方户籍不在一起才能请探亲假,我查询了相关规定,探亲假并没有户籍的要求,可单位说他们咨询人事局了,说人事局对这个的解释就是必须户籍不在一起才能请。探望配偶的探亲假是为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问题,这和户籍有什么关系?还有天津市人事局的解释能违背国务院的规定吗?天津市是否有额外规定?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够申请探亲假?我去年的探亲假没有休,两年的探亲假是否能够一起休?请尽快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