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6-07-26

标题:关于新能源汽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中明确要求,“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在去年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特别强调“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大众高尔夫GTE属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同时纯电行驶里程大于等于50KM,为何在我市不能上新能源号牌?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科技局 回复时间:2016-08-03 是否超时:否

高*网友:

您好,今年对我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要求是按照国家工信部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其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做参考,在我市推广的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须在我市备案,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以及产品定型、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等检测报告,并经专家评审判定。目前国家工信部公告及我市均不掌握进口车辆的相关检测数据,若在我市享受优惠政策,需生产企业或在津的销售机构在我市进行产品备案,提供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感谢您对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关注与支持,祝您工作愉快。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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