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7-25

标题:荔城公馆物业不作为

各位领导,我所在小区荔城公馆物业不作为,地下车库垃圾堆成堆,随时都有火灾隐患,望有关领导能管一管,装修押金也不退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8-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1.地库垃圾问题:一期、二期已移交物业,保洁按时打扫,三期地库还没有移交到物业,且尚未启用,但物业已督促清理装修垃圾。

2.装修押金:依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要求,待房屋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装修押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管局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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