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6-07-25

标题:咨询南蔡村镇政府

近期南蔡村多个村庄涉及撤村建居工作,关于社会保障方面有如下问题咨询,第一,在此次撤村建居中按照相关政策拆迁人负责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缴纳15年农民养老保险,在撤村建居之前农民已参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已缴纳费用如何处理?退保?续保?第二,对于具有农业户籍,在企业中已经正常缴纳城镇居民社会保险的被拆迁人在此次拆迁中如何给予保障,城镇社会保险和农民社会保险能否同时投保同时享受保障?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8-0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南蔡村镇政府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在此次撤村建居中,已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与失地险合并;已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未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失地险可正常参保。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南蔡村镇政府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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