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社保转移,三年视同缴费不审批
尊敬的市社保局领导您好!
我在河南往天津社保转移中遇到了问题想求助!
河南省1995年1月开始建立个人账户,95年前缴纳的社保是视同缴费。我是1991年10月参加工作,是合同制工人。厂里从91年12月开始交社保费。河南那边开的社保缴费证明从1995年1月开始。不能显示91年12月到1994年12月之间的缴费情况。
我把社保缴费证明拿给武清社保科,工作人员告知要把日期改一下才可以。回老家社保局说开的缴费证明是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的,95年以前都是视同缴费,个人账户都是从1995年1月开始的。为了解决疑问又给我开了一张视同缴费的个人账户查询单,我回来又提供了河南省豫政办{1995】74号文件规定。
去市社保局会审小组审批,被告知要把交社保时间改一下,要不视同缴费的不给计算在内。给看查询单上的详细记录说不行,必须要缴费证明上的记录。给看了河南省的社保文件也不行。
我回家和社保局沟通,人家说改数字不符合国家规定。说所有河南的社保都是在1995年1月才开始记账缴的,以前都是视同缴费。
我实在没有办法,三年社保没法记录要补缴四万多元,我有社保本显示缴费记录。这样明确的事情,却没法解决。天津和河南因为规定的不同,记账方式的不同让我左右为难,我现在已经户口转到天津市,一直在天津定居,如果社保转不过来,将来退休和生病会给我带来很多问题,所以在这里恳请市社保局领导酌情考虑我的特殊问题,因为社保转移问题我已经在河南和天津奔波多次,这次我真的没有办法了。望领导多多关怀体察民情,给以解决实际问题。
为盼!打扰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