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6-07-15

标题:生育保险

你好,我想咨询有关生育津贴。我的保险2015年8月断缴了,以办理了妊娠登记。2016年7月刚刚补缴完。我家宝宝是1月25号出生的,我现在想换单位。想问下生育津贴还能领取吗?我是在南开区社保中心办理的社保,打电话问,他们说断缴3个月就不能领取。但是今年7月1号不是有新规定天津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是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补缴)的,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可在缴费满6个月后申领生育津贴,申领的时间是生完宝宝一年内都可以申请;根据我的描理解,是达到申领的条件,可以申请生育补贴。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7-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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