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6-07-15

标题:河西区友谊南路天汐园1号楼私自圈地

您好,首先请看刘先生早些日子的投诉http://zw.enorth.com.cn/gov_open/3455166.html

现在不仅101的违建没有拆除,其隔壁也在进行私搭乱盖。最严重在环岛西路上进行道路的破拆,不知道又要干什么。根据天津市《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小区业主不允许私搭乱盖,一经发现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并处5000元至两万元罚款。恳请有关部门调查。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6-07-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杨*”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梅江街办事处进行核查。天汐园小区1号楼的违章搭建综合执法大队已责令其停工,并向该户业主下达谈话通知书。目前,综合执法大队正积极与该户业主取得联系,到综合执法大队做调查。下一步,综合执法大队将对搭建违法建设展开调查处理。对于历史遗留违章,综合执法大对组织人员进行台账统计,将逐步进行解决。对于新增违章,综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专车,协同物业管理公司一起对该小区内的在建违章进行重点巡查监控,做到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并利用业主互动管理平台对小区业主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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