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调档后泰达人才不接收档案
2011年7月至天津开发区工作,因户口不在天津,泰达人才不能接收外地户口档案。于是2014年11月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完成户口迁移(从武汉至天津),紧接着和泰达人才提交调档申请,于2015年12月商调函开出,档案于2016年3月寄至泰达档案馆,后接到泰达人才通知档案里面缺少资料需要我去补充:1、报到证;2、转正定级表;3、干部介绍信。
后我只能联系原单位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中法合资企业)补充上述材料,得到的答复:1、报到证在毕业时由学校就已经存放在档案内,如果丢失则原因不明;2、公司没有转正定级表,有试用期转正表,具有一样的功能;3、公司未开具过干部介绍信,因是合资企业,无法开具此项证明,但是档案里面的合同有说明管理干部身份,原就业证上也有注明“干部”,这都能说明。
关于神龙公司的解释我反应给泰达人才,表示不接受,必须要干部介绍信,并且还需要加盖神龙公司党委章,多次和双方沟通已一年,原单位神龙汽车有限公司表示无法开具干部介绍信,也从未开具过;泰达人才必须开具,没有则档案退给本人。原档案有武汉理工大学转至神龙汽车,这次商调函是要求从神龙汽车转至泰达档案馆,一直以来从未由个人保存,退给个人保管是否属于正常操作程序?另因城市地域的差异导致相互资料的不匹配,档案就被拒收,该事宜从商调函开出已一年半之久,可否有解决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