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07-06

标题:汉沽东风南路金星排档噪音污染

滨海新区汉沽东风南路,绿地一期小区底商,金星排档,把落地式排油烟机安放在小区的门洞里,高频的嗡嗡声噪音很大,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希望环保局严格执行《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依据第二十八条 饮食服务业、 文化娱乐业、修配加工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并应当控制夜间经营时间。和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修配加工业等经营场所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处罚!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07-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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