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投诉环境稽查总队506号员工
我的投诉编号3457411947问题,环保局环境稽查总队员工506号态度不好,推脱责任。
针对我的投诉,506号回复为,养鸡场在建,还没有开始污染,不属于他们管。让建成有污染了再投诉。意思是,污染了在治理,而且,养殖场距离居民区100米、幼儿园200米,如此近,是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肯定有问题。 506号回复,说选址不归他们管。
关于养殖场环评,说是建设规模2万只以上才需要。我回答,听养殖场消息,要建3万只以上的。他回答说,现在还没建成不知道多少只。没法管。
还让我直接找区政府,让区政府牵头处理。各种推脱,踢皮球。
在此,希望贵部门,不要在推脱了,不要在踢皮球了,能在污染前处理规避,干嘛非要等到污染后呢。
即使不是取缔养殖场,就不能把有如此污染隐患的问题反映给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