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7-01

标题:颐安西区车库用作非法经营为什么治标不治本

颐安花园西区车库私改并出租进行违规经营现象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小区内几乎70%的车库都改成了门脸出租,情况比较严重,这给小区的环境造成极大的影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物权法》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作为住宅一部分的车库怎么能够改做门脸进行违法经营呢?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带来许多弊端。例如,造成来往小区人员过多,外来人员杂且乱,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小区车位、电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的紧张,增加了小区不安全、不安定的因素,危害性大。另一方面,将住宅大量改为经营性用房,用于商业目的,也会造成国家税费的大量流失。《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虽然城管部门把门脸牌子都摘掉,但迟迟不见工商、税务等执法部分进行取缔,不知道这些部门整天都忙些什么?有什么重大的事情比处理违法情况更大,更顺乎民意,真搞不懂。法律不容践踏,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每一位公民都有义务举报违法行为,每一位执法者都应该据实秉公处理。我希望工商等有关执法部门,秉承“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理念,对上述违法经营行为,举起执法利剑,坚决予以查处取缔,维护法律的尊严,还公平正义于民众,还群众一个平静安宁的生活环境。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7-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保利南区无照经营问题,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东蒲洼街市场监管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网友所反映的颐安西区车库用作非法经营问题情况属实,该问题属于普遍性问题,需要综合治理,因此,我所已将上述问题请示上级机关,由上级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尽快落实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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