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危楼的法律问题
武清区列入住建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十年前武清区政府将京津公路两侧改造,建起了君利楼,遮挡了我们的采光,一到下午就见不到阳光了。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政府在京津公路两侧改造建了君利楼后,造成3米深坑和下雨造成的长达到了十年之久的侵泡,造成房屋从上往下开裂,已危及房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9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三)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为我们解决未完的拆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