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6-06-28

标题:村级财务公开申请

近期武清区南蔡村镇南陈庄村收到拆迁通知,为确保拆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高效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五款之规定,现向南蔡村镇人民政府提出村级财务公开申请,烦请南蔡村镇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南陈庄村村民委员会对我村账务进行公开。详细公开南陈庄村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开支、非村干部工资报酬发放、招待费支出、物资、服务采购、中小型工程、集体资源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并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7-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南蔡村镇政府回复如下:

该申请已收到,南陈庄村委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按要求及时进行财务公开。镇政府会按照规定统一安排部署进行财务清核并公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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