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弄虚作假
人社局领导: 天津市专用通信局(以下简称专用局)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通信管理体制的通知》(厅字[2003]9号)文件规定,于2005年5月从天津网通剥离。单位性质由国企改制为天津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专用局自2005年从原企业剥离改制为事业单位存在一些遗留问题。2016年6月我单位要求职工填写《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期间工作敷衍,不做职工宣讲工作,也没有按照国家文件执行。公示期间我向单位提出与认定表有关存在异议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劳动合同书、工资条(我局工资条自2014年以来没有发放,且局内定工资标准与认定表中岗位、薪级工资出入很大)等问题,没有得到单位回复。而我单位公示材料却故意不公布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证据1),并声称与人事局协商不公布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经查津人社局发【2016】35号文件明确要公布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在我一再要求下专用局仍然拒绝公布,(证据2)。我请专用局办公室提供负责我单位社保管理工作的天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电话,单位却一再推诿。请人社局领导督促专用局公布全局职工岗位、薪级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专用局在认定工作中的瞒天过海、弄虚作假行为就会大白天下。
2016.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