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关** 提问时间:2016-06-26

标题:静海县重大贪污腐败案

写给静海县县长的一封举报信;举报;静海县黑帮李龙云等人、静海县农委科长董长征、静海县农委主任刘庆遥、静海县镇农委杜某某、黑帮贪官互相勾结,贪污霸占我农民关**四年累计种粮补贴款200万元元。这些祸国殃民的坏人敲诈、霸占、勒索、欺骗、陷害、威胁、恐吓、欺压 我农民关**。造成我农民关**大脑受到重大刺激跳楼,造成我二级伤残。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请中央各大首长为我弱势农民关**伸冤,帮我农民讨回我的血汗钱,讨回我农民正能量,讨回我农民的劳动成果。为了人民除四害,为了中国反腐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太阳照亮静海县,让正能量走进民间。请习大大为我农民关**伸冤,请尊敬的总理为我农民关**伸冤、请媒体、记者、网友曝光转发我农民的重大冤情。静海县贪官黑帮在祸国殃民,贪污巨额粮补款200万元,拿着党和政府发的工资,干得是祸国殃民的工作。请静海县县长为我农民伸冤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6-07-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关**”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尊敬的“关**”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农委调查核实,您反映的该土地,于2010年至2012年间的粮食补贴农户登记表中登记的补贴归属信息为李龙云;在2013年至2014年的粮食补贴农户登记表中登记的补贴归属信息为李龙云和姚超。按照由县农业经济委员会、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粮食补贴工作的意见》[静农〔2010〕1号]和《关于完善粮食生产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静农〔2012〕16号]文件要求,粮食补贴款按照农户登记表中所登记信息兑付到农户本人的“一卡通”中;对于粮补款的归属,由承包方和发包方自行约定,待明确归属并形成书面协议后,再向村委会登记补贴信息。综上所诉,您所说的由区农委相关工作人员将2010年至2014年粮食补贴款给了李龙云等人,情况不存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补贴款的归属由您及合伙人自行约定,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属于内部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诉讼维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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