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贾** 提问时间:2016-06-25

标题:“天津武清区京福公路72公里处”违法拍摄超速

由廊坊至天津方向的“天津武清区京福公路72公里处”前方有雷达测速提醒。

但是由天津至廊坊方向的“天津武清区京福公路72公里处”前方没有雷达测速提醒。

对于这种情况,由天津至廊坊方向的“天津武清区京福公路72公里处”认为违法拍摄超速,法律规定偷拍车辆超速属于明令禁止的行为。被偷拍超速可否申诉撤销?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7-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视,经向辖区东马圈交警大队核实回复如下:

1.交警东马圈大队在京福公路72公路+200米处设定的测速点位是正规合法的,此测速点位经过公安部交管局审批,测速警示标志标牌符合国家标准。

2.交警东马圈大队提醒广大的驾驶员朋友在道路上行车时,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提示,不要只观察测速仪器,整个限速区域均不能超速行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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