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6-24

标题:关于过户退契税

我名下有一套私产房于2016年3月初卖出办理过户手续,于2016年3月底购买一套房,现我名下只有一套私产房。但缴纳税金时,缴纳2%契税算名下有两套房产,河西地税局让我出具名下有一套房产的证明,但河西房管局只能以房查人,至使我无法办理多缴纳的0.5%的契税的退还手续,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理退税手续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6-06-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此问题建议您咨询天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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