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6-06-20

标题:河北区瑜峰园民用住宅底商违法经营餐饮。

各位政府领导您好,我们是天津市河北区瑜峰园业主。购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底商绝对不会经营餐饮。但是现在一号楼底商已经有两家餐厅于近期营业了,并且在小区内部墙上安装了排烟管。以前小区是鸟语花香,现在天天油烟弥漫严重扰民。购房前开发商的承诺暂且不提,翻阅了相关法律规定,民用住宅楼下底商是不允许经营餐饮的。他们这是在目无法律目无王法!现在我们天天要闻着油烟飘香,还要担心不久的将来蟑螂满处爬!我们业主现在很无助,尤其是一号低楼层的业主,连窗户都不敢开了。望政府给予调查,严厉打击违法乱纪行为,谢谢!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06-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6月2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