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中的实验系列
尊敬的人社局领导好:
在天津市以往几十年的中小学教师职评中,都有“参评中学实验系列的教师......”的描述,体现了市教委对实验教师队伍的认可。今年学校通知的职称改革中,文件中提到了教研人员、电教人员、德育人员等等,没有提实验系列。咨询教委后,负责同志告知,实验系列不参加此次改革,仍按照原有渠道申报没有问题。解释好解释,但到了基层区县和学校他们可就不这样说了,学校告知,文件里没有提实验系列,也没提实验系列的标准,只提到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以及级别比例,我们不好操作,我们一概以文件上的一字一句处理。文件没写就报不了。另区县还出具津教委人(2008)18号文,解释说文上提到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从事学科实验、电化教育等工作的教师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主体岗位。我们区副高级职称只聘为专业技术7级岗位。
所以从事实验工作的教师只能到中级职称了,即便业绩再突出,一辈子也别想评定高级职称了。
个人的疑义:
1.如果按照区县借读的理解,那实验教师就到实验师职称就不能评了,为何市教委在这次改革之前一直保留实验系列,只要报上去还能评审高级实验师。这不就是矛盾吗。
2.文中提到了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可我们是完中校,工作量很大,所以按照从事这些工作的教师不能聘为副高级也是有失公允和执行偏颇。完全不顾及这些岗位教师的工作量、科研业绩、一贯的任劳任怨的付出。
所以建议
1.市人社局职称部门会同市教委职称部门的通知,针对文件中的没有明确写上实验系列的情况研究制定出实验系列教师的具体评定标准来,明确体现在文件上,这样基层学校好有法可依。也避免了学校拿市里文上没写中学实验系列,也没写具体标准,所以就无法申报的说辞。
2.市人社局和教委针对津教委2008 18号文,针对“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这句话能否调研一下完中校情况,给予明确解释。因为毕竟区里、学校说了,我们就按这个文执行,高级教师聘为7级,其他的专业技术岗位(如中学实验系列)只能在中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