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6-06-16

标题:人工流产后是否可以领生育津贴

人力社保局你好,我是2015怀孕,2016的二月份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在家休假15天,休假结束后,到单位申请生育津贴,但是单位让个人去河北区社保局咨询是否可以办理,后来在河北区社保局填写了材料,递交了申请,当时询问工作人员资料是否合格,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回去等单位通知,但是这都过去三个月了,单位说一直没有接到通知,不知是材料不合格还是我不符合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是否可以查询进度或者咨询?还有一个问题,因为当时办了准生证,街道一直问我什么时候可以注销准生证,但是由于生育津贴没下来,我怕还会用到,准生证就一直在我手里,马上就快到原来的预产期了,不知准生证注销有时间限制吗?不注销准生证有什么影响吗?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帮我解答一下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6-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生育津贴申报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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