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责成工作人员尽快给予回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埠住院治疗的,转出医院应为规定的转诊转院责任医院。经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开具转诊转院登记表等材料,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分中心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社保经办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往指定的外埠医疗机构。需转往非指定外埠医疗机构就医的,还需经市人社局批准。具体转外埠责任医院您可以拨打区县社保分中心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