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农民工,我和工友在大碱厂镇丸久垂钓园干活,经过多次的索要工资,至今扔欠我们工资近4万元钱,我们找到垂钓园的李书记,他不承认我们的工票,我们岁数都大了,我52岁,工友67岁,我们还能再要几年。我们到法院咨询,法院说过了时效不受法律保护,我们找政府帮忙,政府清欠办说工期结束了,他们不管了。难道我们挣钱养家错了吗?我们的血汗钱就付之东流?我们只是想要回应得的报酬,恳请党的好干部帮帮我们! [附件1]
我是一名农民工,我和工友在大碱厂镇丸久垂钓园干活,经过多次的索要工资,至今扔欠我们工资近4万元钱,我们找到垂钓园的李书记,他不承认我们的工票,我们岁数都大了,我52岁,工友67岁,我们还能再要几年。我们到法院咨询,法院说过了时效不受法律保护,我们找政府帮忙,政府清欠办说工期结束了,他们不管了。难道我们挣钱养家错了吗?我们的血汗钱就付之东流?我们只是想要回应得的报酬,恳请党的好干部帮帮我们!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大碱厂镇政府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镇政府已责成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经了解,留言的杜**称其父曾参与2014年丸九垂钓园建设,但目前其父亲正在住院期间,具体情形留言人并不是非常清楚。镇工作人员一是告知杜**收集相关依据,进一步向法庭咨询;二是正在与法庭以及相关人员沟通过程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大碱厂镇政府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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