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6-12

标题:商调期间户口必须迁离的规定合理吗

我从天津辞职之后一直因为家里的事没有参加工作。集体户口和人事档案都留在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现在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规定是必须先迁出集体户口才给我们根据商调函进行档案事宜。这样做合理吗?商调期间并不涉及正式的调动,如果商调不成功,档案必须退回到原单位。那户口可退不回去啊!

此外,户口迁移都是需要正式的调档函才能办理的,并且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40天)。

这样的规定会和其他省市进人程序有很大相悖的地方吧?其他省市想调动一个人就很容易陷入困境。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6-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告知其户口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咨询公安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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