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6-06-12

标题:武清区强国道与翠亨路口为什么没有摄像头

在此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后,民警以没有监控为理由,判断事故双方五五责,这样认定事故合理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6-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武清交警支队事故科于6月13日责成专人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此事故因双方当事人陈述不一致,无现场视频资料,民警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告知双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您详细解释了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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