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蓉锦花园开发商额外收取客户团购费,退房时团购费不给退
开发商除了合同购房款让客户多交了存五万抵八万的团购费用,不给开发票不抵房款,现在房子因为渗漏水和销售虚假宣传,开发商要求给我退房,开发商承诺首付款是全额退款,团购费让我找代理商要,当初是开发商搞得存五万抵八万购房优惠活动,团购费也是开发商要客户交的,现在由于房屋渗漏水等原因退房时开发商推脱不给退合理吗?开发商和第三方的合作严重损害了购房者利益,房管局和工商局却没有权利管。现在开发商还在违规卖蓉锦花园二期,二期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始大张旗鼓卖房也没有相关部门管理。开发商还说契税不给退,是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我不得不退房的,为什么维权这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