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薛** 提问时间:2016-06-11

标题:蓉锦花园开发商额外收取客户团购费,退房时团购费不给退

开发商除了合同购房款让客户多交了存五万抵八万的团购费用,不给开发票不抵房款,现在房子因为渗漏水和销售虚假宣传,开发商要求给我退房,开发商承诺首付款是全额退款,团购费让我找代理商要,当初是开发商搞得存五万抵八万购房优惠活动,团购费也是开发商要客户交的,现在由于房屋渗漏水等原因退房时开发商推脱不给退合理吗?开发商和第三方的合作严重损害了购房者利益,房管局和工商局却没有权利管。现在开发商还在违规卖蓉锦花园二期,二期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始大张旗鼓卖房也没有相关部门管理。开发商还说契税不给退,是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我不得不退房的,为什么维权这么难?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6-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薛**: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虚假宣传”情况,请您说明具体宣传形式及内容;关于您反映的其他情况,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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