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6-06-11

标题:武清鸿坤交房手续

领导您好,我在武清鸿坤原乡俊一期购买的一套房产,在2016.5.28号拿了钥匙,但是我听说这个项目到今天为止规划部门,消防部门还没有进行验收,也没有审批局下发的入住许可证。这个是否是真实的?没有这些部门验收是否可以发钥匙?麻烦领导看看是否合理合法。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6-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鸿苑花园19-24、35-43、47-49号楼已于2016年5月27日核发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证号为津建房许武清区16006。

准入证核发依据为《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申请领取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竣工验收报告;

(二)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三)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配套证明;

(四) 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证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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