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5-27

标题:特岗退休问题咨询

我父亲年轻时候在津京制革厂从事重繁体工作11年11个月,后津京制革厂与第一制革厂合并,才调整岗位,后因制革厂搬迁买断下岗。现已经申请办理特岗退休,单位需要提供给劳动部门一个从业工作证明,需要原来单位的同事和领导亲自到场办理,可20多年前的老同事,要不就是因为电话当时不普及,没有联系方式,要不就是人已经辞世,或者就是重病在家,根本就不可能本人亲自到单位做什么证明。但是单位就以这个理由不给我父亲办理退休,这让我父亲很为难,我觉得这不是一个个案,所以想咨询下这个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单位这样做合不合法,谢谢相关部门。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6-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特岗退休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尽快与您电话联系,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办理特岗退休的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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