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朱** 提问时间:2016-05-25

标题:二孩生育津贴

从2016年元旦开始,生育二孩的产假正式增加30天,达到128天。

符合计划生育法规,并且正常缴纳各类社保(包含生育险)的前提下,生育二孩时,增加的这30天是否可以申领生育补贴?

如果政策上暂时不能申领,是否有调整政策的计划?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6-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生育津贴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责成工作人员尽快给予回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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