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薛** 提问时间:2016-05-25

标题: 武清蓉锦花园

武清蓉锦花园开发商对外宣传首付完半个月下房本,小区有免费业主班车直达北京,小区绿化率40%花园洋房,我4月21号交定金,4月22号交首付,本来首付30%是12万多,的,开发商又多问我要了5万元团购费,并且不肯开收据,多收的五万元没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在我强烈要求下给开了收据,并且上面盖的是第三方房地产公司的章,交完钱签完合同之后销售告诉我开发商的业主班车没有了,之后询问其他业主,得知小区基本没什么绿化,一楼业主有私人菜园,五万元是第三方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不计在购房款内,所以不开发票,也不写入合同,现在一个多月了,房本都没有下来,都是开发商虚假宣传,请问这种乱收费合理吗,我合同总房款是401686元,实际开发商收45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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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5-27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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