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冯** 提问时间:2016-05-23

标题:消费维权

我在滨海新区塘沽新城家园有一独单房50多平方米,2015年8月25日经天津市屋满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介出租给一名叫周晓楠的年轻人,签订的合同是一年,当时他付了六个月的房租,中介公司收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但是到了2016年2月房租到期该付另半年房租时,该周百般拖欠,开始答应四月底肯定给房租,然后与四月二十九号短信通知我们不租了,也不办退租手续,这之后就玩起了人间蒸发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现在是我的房子我没有钥匙进不去,我也不敢贸然进入房间,怕该周讹诈,恳请律师告知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的房子我不能住,不能租,不能卖,这个周晓楠霸占我的房产我该怎么办,我找过中介公司,他们说公司换老板了不管了,让我们报警,找派出所民警说这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他们管,我现在真是走投无路了,恳请律师帮助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回我的房子。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5-26 是否超时:

您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天津市市场委管辖,建议您直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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