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4月办理辞职手续,新单位告知不提供存档,个人进行解决。 联系户口所在区(红桥区)的人才中心,被告知,一旦新单位办理了用工手续,开始上保险后,就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存档。
本人于2016年4月办理辞职手续,新单位告知不提供存档,个人进行解决。
联系户口所在区(红桥区)的人才中心,被告知,一旦新单位办理了用工手续,开始上保险后,就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存档。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档案存放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档案存放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