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无视国家法律,违反环保禁令,造成命案,请求帮助。
尊敬的武清区政府各层领导,我是武清区泗村店镇泗后庄村的一个普通村民,我叫刘**,今年30岁,我已经走投无路,但是不想走极端,故此寻求政府给我做主。
我的妻子名叫苏峥,于2015年12月6日晚9:30分去世。我们两个人以前在天津市市区工作,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我爱人放弃了市里稳定的工作,依然决定回到家乡自主创业,为家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决定在武清区泗村店镇泗后庄村加盟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我们虽然累,但是心中相信这样会给家乡发展提供帮助,所以一直早出晚归忙碌着,直至2015年12月6日晚9:30分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发生了,直到现在我仍不能忘记我所见到的一切,事情的经过如下:
2015年12月6日我和妻子在店里忙碌完骑电动车回家,经过泗村店龙凤小学,这时候一个重达一顿以上的限高架掉落下来,砸中我妻子的头部,我妻子当场死亡,导致限高架脱落的原因是一辆施工翻斗车,车斗没有放下撞上了限高架,看到这里您可以想像场面是如何的悲惨,但是希望您听我继续诉说我心中的怨,经过所在道路上的视频录像我发现施工车辆是恒大山水城小区施工车辆。恒大山水城东区晚间进行土石方施工。我手里有视频证据,事情发生后,我自己学习国家关于雾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过网上查相关资料我得知当天雾霾预警,国家出台了相应政策明令禁止任何房地产开发商禁止一切施工行为,知道这个政策后我心里更加悲愤,因为我妻子的死是因为开发商不把国家的法律法规放在眼里导致的,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我为此感到自豪,且我的一家从来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就我妻子的死我投诉无门,我是弱小群体,开发商是强势群体,事情已经5个月了,我没有得到任何人任何单位的忏悔文书,我不想去上访,因为我知道武清区相关领导会责令相关单位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故此我实名举报施工单位给我一个说法。
我手里有视频录像、交通队现场勘查报告(我妻子无任何责任),我自己现在的疑问如下:
1、当天正好是环保禁令,不准许进行土石方施工,可是涉事单位无视国家法律,夜间进行施工,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事故地点位于学校旁,如果正赶上学生放学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恳求各位领导查明此事,让涉事单位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还我和我的家人一个公道,也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2、大的地产开发商可以不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吗?
3、开发商所雇佣的车辆是一辆私自改装明显,无牌、无手续、驾驶人员是一个年过半百的无驾驶证人员,这个是很明显的问题,难道开发商为了赚钱不考虑老百姓的生命吗?
本人阐述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万分感谢,期待各位领导的回复。










